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征求意见稿》取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境内专业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非资本类债券的行政许可,改为报告制。明确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即机构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
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取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事项,改为报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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