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陶瓷行业41家企业错峰生产延至3月31日
2月25日,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冲刺攻坚的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列入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1328家企业中,传输通道区域(永年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磁县、成安县、临漳县,以及武安市)内列入减排清单的企业全部停产,其余县(市、区)减排清单内企业按照减排清单50%执行轮流停产措施。其中包含41家陶瓷企业,要求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执行错峰生产,现错峰生产的时间将延后半个月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