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部门查处宝鸡千阳县陶瓷行业串通涨价案
近日,千阳县多家陶瓷企业召开会议商议统一涨价事宜。会议对联合涨价的产品类型、实施时间及幅度等做了一致约定,并以陕西千阳陶瓷联合会的名义签订《陕西千阳陶瓷联合会通知》,通知规定“在2017年原价基础上,300*600普通包装瓷砖每片涨0.1元,300*600彩包镜面瓷砖每片涨0.2元,地砖涨0.1元,同时装车费每件0.1元,并对其他砖类同时提价”“实施时间2018年4月1日执行”。
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3日,陕西省物价局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联合宝鸡市物价局,派员赴千阳开展调查。最终物价部门对此次串通涨价的牵头组织者宝鸡金色阳光陶瓷有限公司依法处10万元罚款,并责令各参与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