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产区:陶企将执行错峰生产,11月15日起停产4个月?
10月9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原则上免于错峰,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实施停产治理。不过,通知中指出,全省陶瓷企业,原则上实施停产。
据悉,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期还发布了《河南省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报批稿)》,指导意见提出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和范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上述错峰限产时间与5月河南《关于征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四大作战计划意见建议的通知》发文有所不同。错峰生产时间由12月1日提前到11月15日,提前了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