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产区: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向韩城市反馈督察情况
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韩城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4月10日向韩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进驻期间累计拆改燃煤锅炉555台,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103家,全市6家焦化企业全部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加快治理废水污染,建成工业废水处理设施16座,运用PPP、BOT等模式,建设7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据悉,韩城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转办的109件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限期整改47家,立案处罚7家,罚款29.85万元,立案侦查2件,查封扣押5家,限产停产7家,约谈124人,问责25人。其中,韩城市有50家建设项目未能提供环保审批手续。韩城腾龙陶瓷有限公司煤焦油危废储存量已达400余吨,未进行处置。